试题详情
- 简答题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 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本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行事诉讼期间
- 简述外国行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解剖
- 某高校的外国留学生甲将同室居住的留学生乙
- 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 简述现代刑事诉讼职能的基本结构和原则。
-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 独任庭的适用范围是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
- 下列人员中,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
-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申理违
- 死刑复核
- 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决定适用拘留措施的机关
-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执行机关是()。
- 试述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应如何
- 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从()。
- 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有哪些?
- 试述暂予监外执行恶概念,适用对象和使用条
- 简述补充侦察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