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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户口在入学时转到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毕业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分为办理暂缓就业和没有办理暂缓就业两种情况,办理程序略有不同:
    1、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学院领到《就业报到证》后,凭《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考取研究生者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交资料一周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前来领取《户口迁移证》;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学生需办理入户手续,回原籍入户的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挂靠人才人场的或经由人才市场申请指标入户自购房产、亲戚家的把迁移证交由人才市场办理,入户单位的请交单位办理,入户研究生录取院校的开学时交由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2、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暂留学校托管,期限与暂缓就业期限一致,最长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限内取消暂缓就业或暂缓就业期限届满,请先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即取消暂缓就业),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再凭《就业报到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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