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多项选择题某工商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有一酿酒厂以改进工艺为名,购进食用酒精兑水配制成白酒,假借“幸福特曲”名义,以每瓶12元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自2000年8月以来,共销售3000瓶,非法获利1.75万元,该工商所应给予()处罚。

A、以分局名义对酿酒厂作出行政处罚

B、以自己名义对酿酒厂作出行政处罚

C、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D、罚款7200元

E、没收违法所得1.75万元

  • 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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