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有哪些具体规定?
-
“人是可以改造的”,这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基本理念。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基础上,对不同犯罪类型、不同情况的社区矫正人员,因人施矫,实施个性化教育矫正,是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重要方法。在总结各地试点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实施办法》第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一条规定了教育矫正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考核。
第十五条规定了教育学习,主要是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
包括:
一是公共道德教育,即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高道德素质。
二是法律常识教育,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悔罪意识,自觉接受改造。
三是时事政策教育,结合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帮助社区矫正人员了解社会形势,知晓国家政策,合理谋求自我发展。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确保学习效果。
第十六条规定了社区服务,要求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需要强调的是,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不是惩罚,而是为了培养他们正确的劳动观念、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强化社会责任感,修复社会关系,进一步得到社会的谅解和接纳。要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八小时,同时注重社区服务的可操作性,考虑社区矫正人员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技能水平、正常工作学习需要等情况,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十七条规定了个别教育和心理矫正。要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根据个体差异,制定矫正方案,落实矫正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因人施教。要积极开展心理矫正,对社区矫正人员广泛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对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或者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康复心理,健全人格,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考核及分类管理。要求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管理、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分类管理,给予不同处遇。对于不服从监管、不认真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的,应当严格管理措施,加大教育力度,甚至给予相应处罚,确保矫正效果。
各地在实践中要充分总结既有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实际的教育矫正方式方法,发挥教育矫正的攻心治本作用,促进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和行为的转变,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
- 在管理理论中,提出要实行计划和执行职能分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
-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包括()。
- 秘书是行政机关中办公厅(室)的重要组成人
- 原由是否有理有据是请示事项能否得到上级机
- 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包括()。
- 创造社的发起人之一和最重要的小说家是()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实
- 人们惯用的芭蕉扇是用什么植物的叶子做的?
- 比较分析传统行政方法与当代公共管理新工具
- 如何理解公务员法中关于相对服从观的规定?
- 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强大稳固的现代()
- 以人为中心的机关管理理论强调()
- 对于较重要的决策,耗费较多的决策,一般倾
- 不能主要依靠私人来提供尤其是纯粹的公共产
- 非政府组织和志愿组织应该在公共安全管理中
- 法约尔在1916年出版的《一般管理和工业
- 下列原则中,不属于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