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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论社会转型时期国家职能与社会公正的关系。
  • (1)国家职能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任何国家的活动都表现为两种基本职能:内部的职能和外部的职能。从国家活动的性质和方式的角度说,国家的内部职能可以相对地划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两种。国家的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的国家职能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的基本趋势是:政治职能将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范围的缩小而逐渐缩小其作用范围,而社会管理职能则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日益扩展、深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职能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本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的总体要求。其社会职能上升为主要职能,表现为组织经济与文化建设。
    (2)社会公正社会公正的本质是指一个国家应该满足社会中个人和团体生存所应该得到的最基本的需求。公正既包括分配资源的方法,也包括分配资源的结果。方法是公平交易,结果是指承认所有的个人及团体能够平等地享有一些基本权益,并且在他们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当人们得到了相等的机会,拥有了基本的权益,那么他们就认为这个国家是公正的。如果没有社会公正,国家所得到的只是服从(权力)而不是忠诚(权威)。一个国家只有满足了基本的公正要求并继而获得了权威,这个国家才能存续下去。
    (3)两者关系我国在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新问题和新矛盾。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冲击了原有的利益分配模式,造成了社会成员的利益分化,拉开了贫富之间的差距;新旧体制转轨之际存在着某些缝隙和漏洞,致使一部分人得以运用不平等竞争或不公正手段攫取私利,加剧了社会摩擦;社会结构转型促成人们的生活状态和社会地位的急速变迁,并不断扩展着区域流动,增加了社会控制的难度;现代化浪潮在文化层面引发出复杂多样的价值追求,不同层次、不同地位、不同群体的人们形成较为明显的观念反差,直接影响着他们对社会变革的承受力和适应性,以及对社会发展的目标、方式等等的体认、评判与选择。上述问题和矛盾需要审慎、适当地加以协调和处理,否则就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而动荡一旦发生,改革和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了。以市场经济为中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全面展开,既需要改造或打破僵化的旧体制,使全社会激发出充沛的活力;同时也需要在更高的水平上建构新秩序,以便使激发出来的活力能够产生积极的效应。一个社会是不可能在无序状态中获得健康、持续的发展的。由于现代化进程所需要的新秩序不会自发产生,因此必须借助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力量对它加以自觉地培育。从这个意义来说,国家应充分发挥其社会管理的职能,利用自己的合法性权威,通过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在宏观上对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进行正确而有力的调控、规范和牵引,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且其本身也构成了政治发展的一个现实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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