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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论述构成法则。
  • 构成图案,要将图像的形体和色彩的重新安排组织。要安排得体,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方法,进行组织变化,才能形成美的图案设计。
    一、统一与变化
    一指由性质相同或类似的图案要素并置在一起,造成一种一致的,或具有一致趋势的感觉。其特点是严肃、大方、单纯、有静感;但处理不当易单调、简陋。 变化指由性质相异的图案要素并置在一起所造成的显著对比的感觉。如处理得当,显得生动活泼;处理不当,会有杂乱无章之感。 变化与统一的关系二者是对立的统一体。任何一幅作品都由此两因素构成,只不过是在侧重点上有所不同。处理变化与统一的要求是相对的。我们应在变化中求统一,求统一中求变化。做到整体统一,局部变化,局部变化服从整体,即“乱中求序”,“平中求奇”。
    二、对称与均衡
    对称可分为均齐式与相对均齐式两类:
    均齐式指依一中心线(或中心点)在其左右、上下或四周(三面、四面、多面)配置同形、同色、同量的纹样所组成的形式。均齐式又可分为镜映式与逆对称式、移动对称等。相对均齐指在中心线或中心点)的左右、上下或周围配置不同形(或不同色)均衡分大平式与中国秤(罗马秤)式两种。中国秤式的均衡,指支点两边力臂不等,形不同,但量相同或近似的形式,这是一种不对称的均衡形式。这种形式较为生动、活泼和多变化,但也较难掌握。
    三、节奏与韵律
    奏原为音乐术语。图案的节奏是指视线在时间上所作的有秩序的运动。节奏是条理与反复组织规律的具体体现。它是以一个或一组纹样为单位(完全纹、母题)作反复、连续、有条理的排列所形成的。它的组织形式有等距离的,也有渐变的,如渐大渐小、渐长渐短、渐疏渐密、渐方渐圆、渐曲渐直、渐明渐暗、渐冷渐暖等。韵律借用诗词的术语,是指图案形式的优美情调,在节奏中表现出像诗歌一样的抑扬顿挫、平队起伏。
    四、静感与动感
    动感与静感是相对的,它们来自于人们的视觉经验。一般来说,变化的因素倾向与动感,统一的因素趋向与静感。在构图方面,均衡的构图倾向与动感,对称的构图倾向与静感。在线形方面,曲线趋向与动感,直线趋向与静感,倾斜线趋向与动感,垂直线倾向与静感。在面形中,圆形倾向与动感,方形倾向与静感。在色彩上,对比强烈倾向动,含蓄的倾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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