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排污收费的原则?
-
(一)排污即收费的原则
即凡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或超标排放工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部队、个体工商户等一切排污者,都必须依法履行缴纳排污费的义务,否则将视为环境违法行为,并承担法律责任。但对自然人除外。
(二)强制征收的原则
即对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行为采取限期缴纳、罚款、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予以强制征收。
(三)属地分级征收原则
除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省级环保部门核定和收缴外,其它排污费按照属地征收的原则,由市、县环境监察机构具体负责核定、收缴。
(四)征收程序法定化原则
即排污费征收必须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基本程序是: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费缴纳——不按照规定缴纳,经责令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强制。征收排污费必须遵循这个程序,否则征收排污费程序违法。
(五)时限固定原则
排污费必须按月或者按季属地化收缴。
(六)政务公开原则
排污费征收标准公开、排污收费额实行公告制度。排污费减、免、缓同排污费征收工作一样,也实行公告制。
(七)上级强制补缴追征原则
负责征收排污费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在征收排污费的过程中应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的,上级环保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直接予以征收。
本原则规定的主体是上级环保部门,补缴对象是未缴或少缴的排污者,追征资金上缴上级财政。
(八)特殊情况下可实行减、免、缓、缴纳排污费原则
排污者遇有台风、火山爆发、洪水、干旱、地震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或者免缴排污费;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殡葬机构、中小学校(不含校办工厂)及其其它公益事业单位,可按年度申请免缴排污费;排污者实际经济困难可向环保和财政部门申请不超过3个月的排污费缓缴期。
(九)“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十)专款专用的原则
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污染防治项目的补助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做他用。
(十一)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他法律责任的原则
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缴纳排污费是排污者应尽的一种法律义务,缴纳了排污费并不等于买到了合法的排污权,缴纳了排污费还应负责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的义务。因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因污染违法的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因污染触犯刑律的惩罚是一种刑事责任。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自()起实施。
- 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下列区
- 环境监察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做到热情服
- 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有害尾气的如
- 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的方式与内容?
- 焚烧污染的主要污染物质为重金属、()和酸
- 以下关于现场检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 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
- 环境保护督察中心是国家环保部派出的执法监
- 固体废物样品的制样程序。
- 在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COD监测数据超
- 燃用含硫量2%煤的机组或大容量机组(20
- 下列属于防治城市噪声污染的措施有()。
- 汽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哪些?
- 企业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
- 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 同时施工的监察要点是什么?
- 可吸入颗粒物
- 环境监测报告分为()两种。
- 生态破坏污染事故应由3个部门共同负责。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