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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谈谈所谓的专利权间接侵权制度。这一制度是否扩大了专利权保护的范围?
- (1)规范间接侵权的必要性。
根据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它们与受保护的发明创造的关系,可以将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
所谓间接侵权行为,是指侵权行为并未直接涉及受专利法直接保护的发明创造,而是因为该行为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行为人自觉不自觉地参与了侵权行为,而对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损害。
(2)我国的专利间接侵权保护。
现行《专利法》对专利间接侵权行为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引用作为专利间接侵权的法律依据的,目前也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第148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说,在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并因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专利法没有规定间接侵权和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过程中,遇到间接和共同侵害专利权的行为只能依据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禁止间接和共同侵害专利权的行为,并判决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因此我国也应建立专利间接侵权制度。
(3)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和专利的保护范围。
实践中,如何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对于权利要求书如何解释,各国法律有着不同的规定。具体而言,有“周边限定原则”、“中心限定原则”和折中原则三种。无论何种理论,都是以权利要求书为专利保护的范围。在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应当以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或措辞为准。通过设立专利间接侵权,明确专利间接侵权类型,可以防止专利权人的利益被不正当地侵害,同时还可以避免因滥用共同侵权理论而导致不合理的扩大专利权保护范围。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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