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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内容。
  •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语言学家奥斯汀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来的。奥斯汀认为人们在交往过程中讲出的话语实际上有两层含义:命题意义和施为意义。命题意义是指语句的字面意义,可以靠语言结构要素来控制。施为意义是指语句在听话的一方所产生的效果,例如得到一个劝告、命令、威胁等等。现代语言学认为,使用语言可以看成一种行为。行为的实现,用的是语言这一手段,所以叫作言语行为。
    奥斯汀最初将语句区分为陈述句和施为句。陈述句只管言语叙述,施为句才是完成行为的。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他发现,说出一个陈述句,也是在做出一个行为,如“今天是星期天”。所以后来的言语行为理论就不再区分陈述句和施为句,而是区分三种不同的言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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