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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论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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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具有协调发展的关系。
首先,两者的联系表现在:一是社会主义法以社会主义的道德为基础;二是两者在本质、内容方面是相同的;社会主义的法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形式具体化了;三是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的标准。
其次,两者的区别表现在:一是两者的形成不同。社会主义法的形成以国家的确认为标志;而社会主义道德在社会主义国家成立以前就存在;二是两者的作用机制不同。社会主义法的作用机制要靠国家的权威性来保障实现;而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机制是靠社会舆论、习俗、信念来实现的;三是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社会主义法调整的是人们外部行为的合法性,而不能离开行为调整思想;社会主义道德调整人们的思想,要求人们的行为动机的高尚、善良。四是两者调整的范围不同。社会主义法只调整那些要求并可能由国家评价和保证的社会关系;社会主义道德调整的几乎是一切社会关系。五是社会主义法具有确定性、可预测性、有保证性;而社会主义道德由于不具体,其可预测程度低于法律。其靠舆论、信念加以维护,其保证性低。
第三,两者协调发展。表现在:一是社会主义法只有以社会主义道德为基础,才能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二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加强有利于社会主义法的调整和顺利进行;三是社会主义道德可弥补社会主义法调整的不足、漏洞;四是对不适用于法律调整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可用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整。
总之,两者都是上层建筑的两个紧密相连的部分。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制的加强有助于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制制定的基础。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就会提高全民族的社会主义的法治观念,就有利于社会主义法的贯彻实施。因此,应发挥两者的相互相成、互相促进的作用,使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和其它精神文明建设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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