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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教师的考核与评价有哪些规定?
  • (1)教师的考核
    《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教师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教师的发展性评价
    以奖惩为目的的终结性的教师评价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国内外正在研究和实践另一种教师评价,这就是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的评价,这是发展性评价或者形成性评价。它的主要特点有:目的是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成熟,而不是为了管理和奖惩;注重评价对于教师个人的作用,而不是为了比较和筛选;强调评价的真实性;周期比较短;评价往往和工作同时进行;发挥领导、同行、学生在评价中的作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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