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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岳华会计事务所在石油龙昌(600772)2003年年报审计报告中,出具了解释性说明。报告指出,公司购买的绿洲广场1.58亿元房产截至报告日相关房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该部分房产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约装修完工,依合同规定已计收违约金。此外报告提示,公司持股10%的中油管道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欠付公司款项合计4917万元,公司尚对其提供借款担保1530万元。  截至2005年2月,武汉绿洲持有石油龙昌8.9%的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石油龙昌董事会在年报中表示,公司正积极督促武汉绿洲尽快办理绿洲广场房产过户手续,并已按协议规定向其收取违约金1136万元。2004年上半年,公司又向其收取违约金568万元。此外,中油管道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欠款已制定了还款计划,按计划2004年4月5日该公司已归还欠款2000万元。  石油龙昌2005年2月3的年报更正公告称,岳华会计事务所已经对原审计报告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告强调,上述修改对公司2003年度报告中的其他内容并无影响。 石油龙昌年报审计意见改变的依据是什么?
  • 石油龙昌年报审计意见改变的依据是管理当局的公告,“公司正积极督促武汉绿洲尽快办理绿洲广场房产过户手续,并已按协议规定向其收取违约金1136万元。2004年上半年,公司又向其收取违约金568万元。此外,中油管道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欠款已制定了还款计划,按计划2004年4月5日该公司已归还欠款200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出修改,只来自管理当局的公告不足以支持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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