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如何理解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违法违规行为?
- 供应商之间采取私下协议等方式恶意串通,以串通报价、围标、协议轮流中标等形式,或者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以特定资质条件、泄露评审机密及其他供应商商业机密或报价等情况恶意串通的行为,都是严重违反政府采购“三公”原则的,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构成极大损害,属于十分恶劣的违法行为。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财政部第18号令第七十八条对评标委员会的
- “营业外收入”账户的余额()
- 通过银行支付上月向华光公司购买材料的欠款
- 加油卡核算需要()的方式,避免虚增科目发
- 会计电算化应用中,机制凭证是指()。
- 关于“应付股利”账户的正确描述是()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对
- “营业外收入”账户核算的收入包括()
- “利润分配”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
-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可用来说明账户的经济
-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
- 对于消费者购买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
- 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 SAP中的会计凭证号码是分年度进行编号的
-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企业的各总分类账
- 如何确定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形式
- 根据对会计基础的认识,及时性的具体要求有
- 简述总账子系统的目标。
- 会计电算化软件没正常退出,也能硬性关机。
- 填制单位的名称不是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