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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送离休干部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是什么?
  • (1)各地州市委老干部局每月至少要向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报送两条韧带报信息,其中要有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信息;各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老干部工作部门每月至少要向自治区党委老干部报送一条专报信息。
    (2)中央、自治区和本*地本*单位领导同志就老干部工作检察视察、现场办公、调研研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要在事后两天内上报;在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老干部工作重大决策出台、重要会议之后一月内,要报送本*地区、本*系统的初步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的贯彻落实措施,要在作出部署的同时报送。
    (3)重要工作动态、老干部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要信息和社会性事件要及时报送。
    (4)各地州市、厅局党委(党组)主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同志、老干部局(处)领导班子、县及县以上老干部工作机构设置以及通讯情况的变化,要在一周内报送。
    (5)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客观。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传真机、机要交换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报送时应注意保密,带有密级的信息禁止用普通电话报告。综合性信息既要注意完整性,又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专报信息要注意时效性,尽量减少传递环节,不要层层审批。
    报送信息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既报喜又报忧,更要敢于报忧。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支持、鼓励信息工作人员报忧。对于如实报忧的人员,绝不允许有任何歧视和打击报复,绝不能报喜是喜、报忧得忧。
    要拓宽信息收集领域,丰富信息报送载体。要注意从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国际互联网等载体中发掘适应老干部工作需要的信息。要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积极开发和利用音像等信息载体充实信息报送内容,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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