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请问: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售出的产品有哪些情形,销售者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的责任?
- 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质量状况的。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要约的撤回()
- 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
- 原告张某,女,系四川省内江市四甲县某小学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定人数()
-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必须采
-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
- 法的本质是()
- 某地区甲、乙两日用化工厂为各自生产
- 生产者,销售者对于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
- 公司债券
- 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对
- 抽象垄断行为是指()
-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普通合伙企业,负责
- 经济法主体较之民法、行政法的主体,具有如
- 如何理解产品质量法中的默示担保义务与明示
- 崔某在中央电视台附近开了家酒吧,字号为“
- 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变更()
- 公司债券的特征是什么?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多少日以书面
-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纲商品或者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