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评公共秩序多采客观说(结果说)的理由。
- 客观说认为,不应仅凭外国法本身规定的内容与法院地国公共秩序相悖就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而应视外国法适用的实际结果是否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因为外国法的内容与法院地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并不一定导致适用该外国法的结果也与内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较之“只要外国法本身之规定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悖,即可排除外国法的适用”的主观说,其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它既可以维护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又有利于个案的合理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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