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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析明代照会适用的两种行文关系、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以及照会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
  • 明朝照会用于无隶属关系的官署之间。
    具体适用范围,主要有两种类型:
    (1)由地位较尊的衙署对地位较低的衙署使用,具有明显的准下行属性。
    (2)在同级官署之间相互使用,是纯粹的平行文。
    清代沿明设置照会文种,使用者则限于地方衙署。并依两类行文关系,发展为两个分支类型。
    (1)朱笔照会。用于地位差异悬殊的不相隶属官署之间,由高对低行文.具有准下行属性。成文日期用红笔书写,并在重要文字(如文种名称、事由、结语中表示要求的特定提示用语等)部位,用红笔加点,称为“标朱”,以示威严。
    (2)墨笔照会。全文用墨笔书写,并不得标朱。用于地位平行或高低差别不大的官署。
    清末,中央官署和地方大员借用墨笔照会,对外国公使、领事行文。相沿既久,逐渐成为固定的做法。到民国时期,正式定型为外交专用文种,并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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