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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二次失业保险金待遇如何规定?咨询电话多少?
  • 二次失业保险待遇即就业再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与青岛失业保险政策规定,领取失业金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缴费时间要重新计算。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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