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一个人在买房时,已经交了足够的钱,而且去公证处公证了,能否算是房产已从法律上归他了?
- 房产买卖双方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不能说经过公证的房产在法律上就可以代替《房屋所有权证》,而不用房产权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转让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因此,经过公证的房产交易行为只是对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法律性依法进行证明,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但不能代替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因此经过公证的房产交易行为必须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才能从法律上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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