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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析保险与赌博、储蓄、担保、救济等行为的异同。
  • 保险与赌博:赌博中的危险是由赌博行为本身引起的,是赌徒在利用不确定的随机事件获利时产生的损失不确定。保险中危险是客观存在的,危险的存在与否并不依赖保险本身的行为。赌博有可能获利,保险无此功能。保险要求投保人对保险对象必须有可保利益,赌博无此限制。
    保险与储蓄:两者都是将现在的剩余财富用做准备,以便将来在一定条件下满足经济上的需要。不同点在于:保险和储蓄体现的经济关系不一样,储蓄是一种个人经济行为,保险是一种互助性的,共同的经济行为。两者遵循的原则不一样,储蓄是以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原则的,保险以投保自愿、退保自由为原则。储蓄对于个人而言,支付与反支付具有对等的关系,保险对于整体而言,支付与反支付具有对等的关系,对于个人不具有这种关系。此外,保险中采用了特殊的精算计算方法。
    保险与担保:保险是对偶然事故造成的损失所做的补偿,担保一般分为买卖担保和债务担保,除了债务的无偿担保外,担保也是以偶然事故的发生为条件。两者区别在于:保险的运作在于双方相互的行为,担保中,仅仅担保人有单方面的义务。保险的基础在于对危险事故发生概率的精确计算,有保险基金积累,担保没有这种基础。
    保险与救济:保险与救济都是对灾害事故进行补偿的行为,都能减轻灾害事故给人们早曾的损失。区别在于: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双方都要受合同的约束,救济行为不是合同行为。保险是双方的行为,救济是单方面的行为。保险赔偿金的大小要根据损失情况而定,救济金的多少完全由救济人的心愿随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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