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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产前检查的时间要求有哪些?
  • 产前检查一般要进行五次以上,婚后感觉怀孕了,就要到辖区妇幼保健所或乡镇卫生院建立《围产期保健卡》,并领取相应的“孕产妇保健服务卷”,进行第1次检查。家住城市的到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检查;家住农村的到当地卫生院建《孕产妇保健卡》,凭服务卷免费检查;以后4次的检查时间分别是:怀孕第20-27周、怀孕第28-32周、怀孕第33-36周、怀孕第37-40周。如有不适或併有异常情况,应听从医生安排增加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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