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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报告期加权综合法与交叉加权综合法在计算价格指数时的异同。
  • 用报告期加权综合法编制价格总指数时,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报告期的水平上计算指数,这种方法编制的价格指数又称为派氏价格指数;用交叉加权综合法计算价格指数时,引入的同度量因素就是相应指标的基期水平与报告期水平的平均值,这种方法编制的价格指数又称为马歇尔—埃奇沃斯价格指数。
    异同:依据同一资料,用两种方法计算的价格指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综合反映价格的变动方向及变动幅度。但是,因两种方法采用的同度量因素不同,计算的结果有时差异很大。经济学家们认为,因为选用的权数的原因,用报告期加权综合法计算的物价指数比实际的指数偏低,用交叉加权综合法计算价格指数是一种折衷的办法。另外,在编制物价地区性指数时,在销售量构成差别较大的情况下,采用交叉加权综合法来编制物价地区性指数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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