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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论权力制约原则在美、英、法三国的具体体现。
  • 从各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规定看,对分权原则的运用主要有美国、英国和法国三种模式:
    (1)美国是运用分权制衡原则最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分权与制衡关系极为明确、具体。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立法权属于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及其下级法院。同时宪法明确规定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如国会有权要求总统条陈政策以备审议,有权批准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有权通过弹劾审判案撤换总统;有权建议、批准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有弹劾审判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并撤销其职务之权,参议院对弹劾案有审判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有限的否决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总统有特赦权,有提名并任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之权。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担任总统弹劾案的审判庭主席;根据宪法惯例,联邦最高法院有权解释法律,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无效等等。
    (2)英国运用分权原则的特点在于立法权胜过行政权,下议院胜过上议院,立法权是三权的重点,并建立了以议会为重点的责任内阁制。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基本内容是:内阁由下议院多数党的党魁组织;内阁成员对下议院负连带责任,如果下议院对内阁不信任,不是内阁总辞职,就是内阁解散下议院。
    (3)法国既吸收了总统制的特点,也借鉴了议会制的特点,通过加强总统权力,削弱议会权力,从而把分权与制衡的中心由议会转向行政,建立起半总统半议会制的体制。根据1958年法国宪法,总统以仲裁人和保证人的地位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任命政府总理并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免其他政府成员;有权主持内阁会议,签署内阁会议最后决定的法令和命令。总统在法定期限内得要求议会重新审议其最后通过的法案,议会不得拒绝;有权就一切涉及公共权力组织的法律草案提交公民复决;有权以命令宣布议会特别会议的召开和闭会。总理就内阁会议讨论通过的施政纲领或总政策,得对国民议会提出由政府承担责任的说明;当国民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或当它不同意的时候,总理必须向总统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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