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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对实施采购招标的材料设备是如何规定的?
  •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重要材料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各项规定,但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包括建筑钢材、水泥、各类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及外加剂、建筑门窗(含型材及配件)、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及用水器具、建筑涂料及粘结剂、散热器、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内外墙、地砖)、建筑石材。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设备包括电梯、配电设备(含电线电缆及开关)、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防盗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立体停车库、擦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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