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2003年,深圳市推出了“行政三分制”改革的设想,其主要内容是将行政管理职能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部分,在相对分离的基础上,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行政三分制”的基本架构,是将政府职能在目前众多职能局的基础上,按照大行业、大系统管理运行原则进行职能分解和机构重新设置,在市政府设立若干决策机构(可称为局、中心、委员会等),行使政府决策职能;每个决策机构下面设置若干执行机构,行使政府决策的执行职能;另外设立一个监督机构,行使政府行为的监督职责。“行政三分法”的构想是否有可行性?
  • “行政三分法”的构想对提高公共行政运行效率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其是否可行,或者是否能实现预期的目标,还需要依赖一些条件的完善,例如,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换、政府机构的全面改革、社会监督机制的引入等。如果相应的条件没有配合完善,这一构想的可行性将会受到消极的影响。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