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劳务派遣的性质、特点与成因是什么?
  • 性质:
    1、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离。
    2、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需要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但劳务派遣单位只是形式上的雇主。
    3、接受单位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中的第三人,与派遣劳动者之间也属于劳动关系,它同时也是劳动派遣机构的客户。它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劳动监督、劳动安全教育等,并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
    4、派遣劳动者要成为接受单位的劳动组织中的成员,服从接受单位的指挥命令和劳动规则,并付出劳动。
    5、三方之间存在两个劳动关系,但都是不完整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组合在一起才是“既有形式也有关系”的完整劳动关系,因此属于组合劳动关系。
    特点:
    1、形式劳动关系的运行:劳务派遣单位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是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2、实际劳动关系的运行:接受单位是实际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是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用工单位。
    3、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只能出现在: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被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之间。
    成因:
    1、降低劳动成本:属于劳动专业化分工,协作提高生产力。它可以最大程度节约用人单位的运营成本。
    2、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劳动力市场在总量和结构上会存在供求失衡。劳动者派遣则更灵活,能弥补失衡。
    3、为强化劳动法制提供条件:中小企业可能没有能力和条件来处理劳动法律事务,而劳务派遣单位的专业操作,可以为强化劳动法制提供条件。
    4、满足外国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等特殊单位的需求。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