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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政府财政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的区别。
  • 政府财政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都是预算管理的工具。都是政府会计的组成部分。但它们也有明显的区别,具体区别如下:
    (1)核算对象的区别。政府财政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预算资金集中、分配及其结果,是为国家宏观控制服务的,因此政府财政会计是进行宏观管理的会计,其会计主体是国家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单位会计的对象是各级行政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其重点是预算资金的使用。因此,行政单位会计是进行微观管理的会计,其服务对象也就是会计主体是微观的行政单位。
    (2)反映经济关系的差异。政府财政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虽然都是反映预算资金的运动,但由于各侧重于不同的运动阶段,因而反映的经济关系也必然不同。政府财政会计由于侧重于预算资金的集中和分配,因而反映的经济关系主要有:国家与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企业之间的税收征缴关系、利润分配关系、投资拨款关系,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缴拨款关系,这些关系绝大多数是基于国家职能而产生的、非商品交换关系。行政单位会计侧重于预算资金的使用,因而反映的经济关系除了与国家财政(或通过上级单位)的缴拨款关系之外,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其反映的经济关系主要是与各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商品交换关系。
    (3)核算支出的基础不同。政府财政会计核算支出的基础是拨款数,采用限额拨款方式时则是用款单位的银行支出数。对于资金分配来说,拨款即标志分配过程的结束。接着发生的资金运动乃是资金的使用过程,是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资金使用过程结束的标志则是资金的实际消耗。而行政单位核算支出的基础是实际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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