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国际经济仲裁及其的特点。
  • 国际经济仲裁也称国际商事仲裁,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的方式。
    国际经济仲裁具有如下特点:
    (1)国际经济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通过达成的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适用的法律,限定仲裁事项的范围等。同时,仲裁协议也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受理案件。
    (2)国际经济仲裁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
    当事人可以选择的仲裁机构可以是常设仲裁机构,也可以是临时仲裁机构,但多为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基本上是有关方面的专家,因此能够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同时,仲裁机构有权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对争议进行裁决,无须征得争议各方当事人的同意。
    (3)国际经济仲裁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可强制执行性。
    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一方不服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如果是涉外仲裁裁决,可以根据《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要求成员方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4)国际经济仲裁具有简单灵活性。
    国际经济仲裁具有比诉讼方式简单的程序规则,有利于较快解决争议。
    (5)国际经济仲裁具有保密性。
    国际经济仲裁通常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有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有助于各方当事人的进一步合作。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