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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会通过的《水电与可持续发展北京宣言》强调,支持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水电的可持续开发,同时要高度重视水电开发对社会、环境及生态等方面的负面影响。我国能源紧缺,同时水能资源十分丰富,但开发利用还不到25%。优先发展水电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方针。近年来,我国总结了建国以来水电开发的经验教训,要求水电工程项目的选择和建设,都要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相协调,真正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新建的水电工程项目都必须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立项。从唯物论和认识论的角度,分析上述材料蕴涵的哲理。
  • (1)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能源紧缺,而大量水能资源尚未开发,据此,把优先发展水电作为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方针,体现了物质决定意识原理的根本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2)重视水电开发对社会、环境和生态的影响:水电开发要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相协调,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新建水电工程项目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说明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也体现了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人类有意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
    (3)在总结水电开发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正确认识,又用这种认识指导水电开发。这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正确的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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