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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近日,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副主任兰卫红在接受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作为青少年的偶像,明星在禁毒示范上要有更大的社会责任。但对于涉毒艺人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接受完惩罚,就可以回归社会。对于国家禁毒办主张的:涉毒艺人接受完惩罚就可以回归社会,你怎么看?
  • 国家禁毒办针对涉毒艺人“接受惩罚后可回归社会”的主张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是禁毒办鼓励明星远离毒品的一种有益尝试。
    当前,新闻媒体的平台不断曝光一些明星吸毒案件,诸如柯震东、李代沫、尹相杰以及傅艺伟等著名演员。这些知名演员因为沾染毒品而沦陷,其中有人涉嫌吸毒受到治安处罚,也有人涉嫌容忍他人吸毒受到刑事调查。于情于理,对于公众人物,确实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应该采取禁演的制裁措施。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不让其复出重新踏入娱乐圈,那么他们的事业再难达第二春,人生毁于一旦,不胜嘘唏。这样反而会促使涉毒艺人再次因为外界压力而陷入恶性循环,达不到教化的作用。所以,国家禁毒办所提的涉毒艺人接受完惩罚就可以回归社会的主张,确有其必要性。
    一方面,体现了禁毒办的教育和禁毒理念。对于涉毒艺人的严厉惩罚仅仅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最终的目的还是在于让涉毒者自身意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让他们自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另一方面,这一主张可以给涉毒艺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于已经接受过处罚、戒毒的艺人,社会也不能因为有过过错而一棍子打死。如能以正面形象重返荧屏,也会再次起到一个教育的作用,进而达到禁毒的最终目的。
    当然,难免会有个别人员自律性比较差,重蹈覆辙。所以禁毒办需带头进一步强化管理:首先,要有更为细致严谨的制裁措施和戒毒机制。一定要确保涉毒者真正意识到自身过错,且能彻底戒掉毒品方可返回社会。其次,继续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和公众的力量,严格监管涉毒艺人,一旦重返社会后仍然存在吸毒行为,要给予更为严厉的惩处,进而起到约束作用。再次,利用明星效应,探索建立戒毒的新举措。鼓励涉毒艺人借“过来人”身份现身说法,劝导吸毒人员克服困难,摆脱毒瘾,协助其早日重返社会。最后,整个社会也应该充分发挥好舆论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毒品的危害性,让社会中的每一份子积极抵制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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