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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自治区开展创建政风行风示范窗口活动的六条标准是什么?
  • 自治区开展创建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的六条标准是:
    一是领导重视,常抓不懈。领导班子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研究指导工作;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制,并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落实和考核。
    二是制度健全,严格规范。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项制度设计科学、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三是办事公开,服务热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公开服务项目、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主动为用户排忧解难;工作环境整洁、有序、便利、便民、和谐。
    四是督促检查,投诉畅通。督促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公开值班和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专人受理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是服务“中心”,实绩突出。积极、正确履行职责,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本地、部门或自治区同类系统先进水平,为促进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六是廉洁自律,风清气正。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促进发展的良好风尚;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活动,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吃拿卡要报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社会信誉高,群众满意度测评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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