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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例:2006年7月,J行某分行发生一起会计主管挪用客户存款案件,涉案金额达179万元,最终被司法机关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钱某1995年进入J行某分行工作,先后在多家储蓄所、支行就职,2004年通过竞争上岗,任某支行会计主管至案发。2006年1月至7月,钱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单位资金共179万元,用于赌博等。案发后,钱某供述犯罪事实,退出现金19万元及住房2套,法院最终认定钱某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作案手段:钱某的作案可概括为“虚增存款→转移存款→转账取现→挪款平账”。借助J行特色业务操作平台,通过虚列资金来源方进行“代发代扣”,多次虚增存款共179万元,后转至代客户保管的专用账户,通过ATM转账和提取现金将虚增存款全部取出,用于赌博等。又从客户蒋某账户擅自调转180万到代客户保管的专用账户进行平账。2006年1月18日至7月24日,钱某累计作案36次,均利用职务之便或内部管理漏洞,骗取、套取他人柜员卡和密码,或趁其他柜员离岗间歇未按规定退出系统之机,私自完成操作。  损失及影响:本案中,钱某多次挪用资金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其行为给银行和客户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一是从损失的角度看,虽然案发后钱某积极进行了退赔,但仍造成50余万元资金损失。二是从侵权角度看,由于客户在银行的存款属于银行资产,钱某擅自将客户账户中的钱挪作他用,一方面侵犯了银行财产权,另一方面侵犯了客户的资金使用权,严重影响其正常资金使用。三是从声誉的角度看,钱某能够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所在银行管理水平和内控能力的不足,给该行在当地的声誉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对上述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反思。
  • 犯罪人因素:1.主观诱因。钱某长期赌博,输光急需用钱,将手伸向客户存款账户,赌徒心理导致犯罪;2.客观条件。工作岗位和职务为其犯罪提供机会,会计主管对账务系统较熟,容易找借口操作系统。
    银行因素:1.信息系统存在漏洞。未对不同代理业务实行交易限额控制,被作案人利用;2.制度规定执行不严,内部监督检查不力。(1)未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一是未执行重要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二是柜员卡和密码管理混乱。三是柜员中途离岗未按规定从系统中签退。四是对账户开立、信用卡发放和使用等业务操作把关审查不严。五是对会计凭证的审核管理不严。(2)基层、职能部门、分行各层级业务监督缺失。
    反思:(一)加强高管人员选拔使用和管理。1.加强员工八小时外的行为监测,建立员工失范行为监测记录,一旦发现,采取严厉措施,坚决辞退、调离或向司法机关报案;2.强化用人选拔的问责追究机制。杜绝仅凭关系或业绩提拔的现象,注重对拟提任人员的全方位考察,防止出现“带病提拔”。(二)加强内控执行力建设。1.应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不断加强内控制度、操作规范和金融法规的教育培训力度,确保知规守规,减少违法违规;2.应增强员工的风险防控能力和案件防范意识;3.要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加大对违规失责人员的处理力度。(三)强化“三道防线”职能作用。提高稽核深度和广度,加强对疑点、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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