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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内容和意义。
  • 内容:
    A.实施全国统一课程,规定在5-16岁的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三类课程(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附加课程);
    B.建立与课程相联系的考试制度,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参加四次全国性考试,分别在7、11、14、16岁时举行;
    C.改革学校管理体制,实施摆脱政策,原地方教育当局管理下的所有中学和规模较大的小学,在多数家长要求下可以摆脱地方教育当局的控制,直接受中央教育机构的指导。
    D.赋予家长为子女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规定建立一种新型的城市技术学校;
    E.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和经费预算作出了新的规定。
    意义:《1988年教育改革法》对英国教育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主要内容是关于普通中小学教育的改革问题,但也涉及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管理、教育经费等多个方面,被认为是自《1944年教育法》英国历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法案,强化了中央集权式的教育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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