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 2010年1月底,郑毅在小区门口捡到一只装有30万元的皮包,毫不心动,想方设法归还给了失主,社区干部刘强据此撰写《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投给月刊《美善》,赞扬郑毅拾金不昧之举。2010年第3期《美善》用5个页面(每面约780字)刊出了该文,署名为"刘强"。同时,《美善》在目次页右下方按例登载了该杂志社声明,内容为:"本杂志社严正声明:凡在《美善》发表的作品,未经本社同意,任何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和影视单位不得擅自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否则将视作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2010年4月中旬,美善杂志社的一名编辑看到4月10日出版的《社区文化报》也登载了《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但是篇幅减少了,仅有110行,每行20字。经仔细比对,这篇文章所反映的作品主题、记叙的基本内容和所采用的基本表达形式,均没有变更。文章末尾注明"刘强原作,本报摘编"。 美善杂志社将此情况告诉刘强后,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社区文化报社侵权。 原告认为:在杂志社已经明确声明禁止"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的情况下,《社区文化报》仍然登载《美善》上的已发表文章,这是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和杂志社的专有出版权;社区文化报社未经作者许可,大量删节作品,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社区文化报社非法使用作品且不支付报酬,侵犯了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被告答辩称:《社区文化报》确实摘编登载了刘强的作品,但报社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规定,没有侵犯作者美善杂志社的权利;至于作者的稿酬,报社将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标准支付,现在法定期限未满,故尚未支付,这并不构成侵权。 刘强认可社区文化报社关于稿酬的解释,但不接受其他辩解。 为什么问题一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正确的?
- B项是因为禁止他人转载、摘编报刊上已发表文章的权利属于著作权人,作为出版者的报刊社没有这项权利,所以美善杂志社的声明是无效的,对他人没有约束力。D项是因为著作权人没有亲自声明禁止摘编其作品,根据法定许可的规定,社区文化报社就可以摘编涉案作品,但没有注明最初登载该作品的是2010年第3期《美善》杂志。E项是因为《社区文化报》摘编的是已发表作品,刘强已经行使过发表权,而发表权具有"一次用尽"的特点。G项是因为报刊社"摘编"作品的特点就是选择登载作品的要点,作文字性删节是法律允许的,而《社区文化报》上摘编的涉案作品,其内容并没有受到歪曲和篡改,所以刘强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都没有受到侵犯。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西汉末年刘向、刘歆奉命校书时创立的我国最
- 关于流式文档说法正确的是()。
- 图书上的条码应印刷在()
- 在中国造纸术向世界各地传播的历程中,首先
-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下列作品中著作权保
- 期刊编辑工作的总体特点包括()。
- 专题策划是否成功,关键在于()
- 汉字演变的顺序是()。
- 期刊编辑对每一期刊物都要进行()。
- 下列工作中,专业性比较强,涉及出版物销售
- 检查版面格式包括()。
- 需要请本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或专家审阅稿件
- 根据音像制品的特点,音像制品编辑在工作中
- 关于专业录音的过程,表述错误的是()。
- 下列行为中,属于合法出版活动的是()。
- 编辑加工整理中的“规范统一”,并不要求(
- 细分市场的吸引力取决于()。
- 新中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曾先后建立()等
- 由甲主编、甲和乙合作编写的一本书交
- 测算保本印数时,除单位销售收入外,还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