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②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土地管理监督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
- 土地违法案件的移送管辖
- 建设项目申请用地的,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建设
- 土地登记簿以物的编成为基础,以街道为单位
- 土地登记依照什么程序进行?
- 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来
- 什么是遥感监测?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由哪级人民政府处理
- 农村村民在原宅基地内建住宅是否需要经过批
- 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
- 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买卖
- 对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 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有多少?
- 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分为行业开发规划和地区开
- 盗窃、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的矿产品和其
-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权属争议调查
- 何种类型的土地适用于挂牌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