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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1998年5月,某策划公司为促销高考书籍和软盘,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每购买一套书籍和软盘的顾客,赠送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保险。1998年12月,获赠保险的客户万某发生意外事故死亡,其母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保险利益,遂以此主张拒赔。张某不服,诉至法院。我国《保险法》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利益是如何规定的?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我国《保险法》就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与投保人具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此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具有保险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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