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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中国税收发展的历程。
  • 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孟子〃腾文公上》记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夏王朝的贡赋分为两种:一种是王室对其所属部落以及用武力征服的部落所强制征收的土贡。另一种是平民因耕种土地而向贵族或王室的贡纳。到了商代,贡法演变为助法,后者是与井田制相联系的一种力役课税制度。及至周代,助法进一步演变为彻法,每户农奴或平民耕种的土地,在收获之后,要以其中一定的产量交纳给王室。国家以贡、助、彻形式征收土地产物,既有税的因素,又有租的成份,具有租税不分的性质。
    到了春秋时期,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了“初税亩”,开始对私田按亩征税,才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从税收的历史可以看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税收,大都经历了一个由自愿贡纳到强制课征,再到立宪征收的逐渐进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始终是课税的主体,国家政治权力对税收的约束力也由小变大,由弱到强,最终形成国家至高无上的课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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