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依据《预算法》的规定,简要叙述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
  • 我国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如下:
    1.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的预算草案的指示。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
    2.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4.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进行初步审查。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