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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发芽试验的程序。
  • 1、选用发芽床:小、中粒种子可用纸上发芽床,中粒种子可用之间发芽床,大粒种子或对水分敏感的小、中粒种子宜用砂床发芽。
    2、数种置床:
    A,试样来源和数量,试样样品必须是净种子,小、中粒种子100粒为一重复,设4个重复,大粒50粒一重复,设8重复,特大粒25粒为一重复,设16重复。
    B、置床要求,种子要均匀,且保持距离,防止传病,
    C、贴标签,注明样品编号、品种名称、重复序号、置床日期等,后盖好盖子。
    3、在规定条件下培养。
    4、检查管理:A发芽床应始终保持湿润,B发现霉菌滋生应及时取出洗涤,霉变种子超过5%时应更换发芽床。
    5、观察记录A试验持续时间,如果规定的时间内发芽量少,可延长7天或规定时间的一半,反之,样品最高发芽率提前到达,可提前结束发芽试验,B、鉴定幼苗和观察计数,在在初次计数时,应把发育良好的正常幼苗从发芽床中拣出,对可疑的或损伤、畸形、或不均衡的幼苗通常到末次计数。严重腐烂的幼苗或发霉的死种子应及时从发芽床中除去,随时增加计数。
    6、结果计算和表示:用百分率表示结果,以100粒种子为一重复。
    7、破除休眠和重新试验:试验结束存在硬实或新鲜不发芽种子时,可采用以下方法,重新试验:
    a、破处生理休眠的方法:预先冷冻,硝酸处理、硝酸钾处理、赤霉酸处理、双氧水处理、去稃壳处理、加热干燥,
    b、破除硬实的方法:开水烫种、机械损伤,
    c、除去抑制物质的方法,将种子在温水或流水中洗涤。
    8、发芽试验容许误差,应符合国家标准。
    9、结果填报:需填报征程幼苗、不正常幼苗、新鲜不发芽种子、硬实、和死种子的百分率。
    正常幼苗的鉴定标准:
    1.完整幼苗,幼苗主要构造生长良好,完全,匀称和健康。
    2.带有轻微缺陷的幼苗,幼苗主要构造出现某种轻微缺陷,但在其他方面能均衡生长,并与同一试验中的完整幼苗相当。(子叶、初生叶50%规则)。
    3.次生感染的幼苗,由真菌或细菌感染引起,使幼苗主要构造发病或腐烂,但有证据表明病原不来自种子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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