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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规定?
  •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依法产生的权利。通过对作品的不同方式的利用,可以分别给权利人带来人格和物质方面的利益。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所谓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给其带来的财产收益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包括: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删去了作为传统复制手段之一的临摹。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展览权:也称公开展览权或展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以原作品为基础,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注释权与整理权:注释权是指对艰深的古典著作或者其他作品中的典故作出比较通俗的解释行为。整理权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作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加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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