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单项选择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A、字面解释B、限制解释C、扩充解释D、体系解释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热门试题制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对社会主义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的正确理解是特殊的解释方法包括()角色行为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有我国的执法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代不属于封建社会中后期带有资本主义因素法律法律关系参加者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并承法的历史渊源法律与正义的一般关系科学与技术的结合是从何时开始的?()社会主义法治核心的内容是()个人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四项规定:“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哪些?普通权利和义务法的内容最终由()决定的。简述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