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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论述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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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主要有:
(1)因果关系原则。在认定“违法者”有无法律责任时,必须确定有无因果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特定的物质性或非物质性损害结果是不是由该行为引起;另一类是心理活动和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违法者的行为是不是其思想支配肉体的结果。(2)自由与必然统一的原则。自由与必然的关系是认定责任的有无及限度的先决问题。马克思认为,自由与必然是对立统一的。因此,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也就形成了自由与必然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我们要承认人普遍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和法律要求的能力、自我选择路线、方式、后果的自由;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人的意志及其行为选择是受客观条件制约的,应把违法行为放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根据这一原则,在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时,要以行为者的自由度为依据。自由越大,所负的责任越大。
(3)责任法定原则。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违法法律规范的行为发生后,应按照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这是法制原则在归责问题上的具体运用。责任法定原则是一个排除性、否定性原则,它要排除和否定的首先是责任擅断。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其次,它要排除和否定的是不利追溯。这是事关民主与法治的重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根本的原则是法律责任不溯击以往。再次,它排除和法定的是“非法责罚”。任何脱离法律规定的责罚都是非法的。国家机关无权向公民、法人、实施非法的责罚。
(4)公正原则。公正是归责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公正首先要求有责必究,使侵害者受罚,剥夺者被剥夺。公正其次要求责任与违法均衡或相适应,即要求法律责任的性质、种类、轻重必须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危害程度相适应。公正再次要求责任自负原则,其含义包括:第一,违法者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第二,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第三,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人不受法律追究。即做到不枉不纵。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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