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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功能的二重性。
  • 产品满足使用者的需求通常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
    (1)功能载体具有客观物质性;
    (2)使用者对此物质性感到满足程度的主观精神性。因此,功能作为满足需求的属性便带有客观物质性和主观精神性两方面,称为功能的二重性。在计算功能数量的时候,必须带有客观和主观二重性。价值工程在进行功能分析的时候,必须要用某种数量形式表述出对象的功能的大小(或多少)。价值工程的功能概念中突出功能的数量,在运作过程中对功能的定量化要求非常坚决。这种坚决态度出自价值工程本身的价值定义,只有在功能表述出数量的前提下,才可与成本比较出价值量。再下一步才能谈到提高价值的创新。假如没有功能计量,计算不出价值量,也就无法按价值工程运作。
    (3)价值工程对功能计量的精确度采取宽松的态度。就是说,既要表述出功能量,又不一定要求计算精确,宜精则精、难精则粗。涉及主观精神性的功能量是很难精确测算的。当把不同性质的功能汇合成产品的总功能时,汇总计算的模式也很难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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