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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获悉飞机遭到劫持签派员该如何处理?
  • 飞行签派手册MF2911-2
    由于福建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飞行签派室应常备台湾地区有关航行资料,便于需要时使用。飞机在空中遇到劫持时,飞行签派员应按下述原则处置。
    1.1获悉公司所属飞机遭劫持后,首先应立即向公司值班经理、运行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作简报。
    1.2设法与机长取得联络,了解并记录飞机被劫发生的时间、地点、剩余油量及可飞时间、劫机目的及人数、机长意图,对发生被劫的航班号、机型/机号、机长及机组名单、旅客名单及人数等应一并予以记录。按规定格式编写简报向民航总局空管局总调度室报告。
    1.3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指示,利用公司频道或请求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将继续飞行、返航、就近机场备降或其他处置措施通知机长,并通报有关机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
    1.4获悉飞行中的飞机被劫往台湾时,签派员应沉着、冷静、果断地处置,除按正常程序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外,还应报告华东管理局调度室,中南管理局调度室,通知公司保卫部,由其报告厦门市政府值班室。
    1.5飞机在台湾着陆前
    1.5.1联系台湾民航中央控制中心(与台湾有关方面联络的电话号码和传真地址见《应急反应手册》):
    A.把飞机被劫情况、飞机型号、注册号、机组及旅客情况、预计到达时间通报对方;
    B.要求对方全力保证飞机安全着陆;
    C.询问允许飞机着陆的机场(、桃园机场或其他机场)及机场天气情况与特别管制要求。
    1.5.2联系华航亚洲签派中心
    A.请华航作为厦航的代理,一切听从机长的安排;
    B.向其提供机组、旅客名单,用传真发出。
    1.5.3将甚高频电台调至台湾区域管制中心的频率(126.7兆赫),守听并记录被劫飞机与台北区调的通讯联络,掌握飞行情况。
    1.6飞机在台湾着陆后
    1.6.1联系台湾民航中央控制中心
    A.了解飞机着陆情况和时间;
    B.了解飞机上旅客情况及地面保障工作情况。
    1.6.2在可能的情况下,联系台湾航空警察局勤务中心,详细了解歹徒情况。
    1.6.3联系华航亚洲签派中心,将我方申请的回程航路通报对方,并由其转告机长。
    正常航路为:台湾任何机场起飞后沿A1航路飞往香港,至ELATO转向飞往汕头至厦门。
    1.6.4联系广州区调,让其将回程航路告知香港空中交通管制中心,请对方提供必要协助。
    1.7从台湾起飞后
    1.7.1联系台湾民航中央控制中心,了解飞机起飞时间。
    1.7.2飞机起飞后,对飞机飞行实施监控,提供飞行机组所需的天气及其它航行资料。
    1.7.3飞机在厦门或大陆其他机场着陆后,告知台湾民航中央控制中心、华航亚洲签派中心。
    1.8如果公司飞机被劫往台湾地区以外的其他机场,参照以上程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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