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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论述信访文书的处理原则及要求。
  • 信访文书的处理原则和具体要求是:
    (1)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按地区、系统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制度。“分级”指的是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归口”指的是各主管业务部门。具体内容和要求是:
    ①明确分工,层层负责。即处理来信来访,属于哪一级职权范围的问题,就应由哪一级负责解决。其中,中央、省、市、自治区机关,要转、办结合,以转为主;地市级机关应转、办结合;县市一级机关,应多办少转;乡镇企业事业等基层单位的信访问题,基本上直接办理,不再下转。
    ②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即根据信访者所属系统和信访问题的性质以及各单位及其业务范围和权限,分别归口到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应按有关法律、执行法规的规定办理;对于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收文机关应尽快将来信送至责任归属单位,并告知信访人;对涉及几个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又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受理;对责任受理单位已合并、撤销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组织受理。
    (2)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就地解决,即把大量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信访涉及的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坚持在基层就地解决,有利于方便群众,便面群众往返奔波,劳民伤财;有利于减少越级信访,减少领导机关的工作负担;有利于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思想疏导教育,是因为信访问题从总体上看,矛盾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耐心的说服和疏导,这始终是信访工作必须遵循的方针和主要的工作方法。
    (3)引导群众逐级上访。在文书工作中,逐级行文是基本的行文方式;同样,逐级上访在信访文书的处理中,也是一项最基本的要求。即引导上访群众安问题的受理权限逐级反映问题,只要群众持有下一级的“大幅意见书”,就可以向上一级反映问题,直至中央。
    群众逐级上访制度是近年来推行的一项新办法。它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处理信访问题的具体化,与分级手里制结合,成为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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