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的招干、招工人员的户口如何办理?
- 按照干部、工人管理权限,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干、招工人员持人事、劳动部门签发的招聘职工登记表(跨县、区同时持《城镇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审批后,由县(区)公安机关开具户口准迁证;属城镇居民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凭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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