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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含义是什么?
  • 1998年2月《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单位自管公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住房共同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自行车存车库等;住房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户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邮政信箱、垃圾道、烟筒、供电线路、楼内高压水泵、共用照明灯、共用天线、暖气管线、电梯、消防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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