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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不计入办案期限或不计入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对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审判等期限内办结的,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办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期间,不计入起诉、审判等办案期限;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不计入办案期限;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
    不计入羁押期限的主要是指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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