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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请谈谈书法与音乐的关系。
  • 音乐属于一维性的听觉艺术,它具备时间流动的特点,但却与视觉艺术的书法有许多相似之处。一个最明显之点,二者都是抽象艺术,它们都不直接反映客观世界的物体形态。音乐的构成主要是声,它包含有“音”与“形”两个层次。“音”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包括音的高度、时度、强度、色彩等因素。“形”为连接音的结构形式,如变奏曲式、二部曲式、奏鸣曲式等,只有通过这一表层才可能进入到音乐的体验。而书法,以线条为基本构成形式,单独结构为“字”,以“字”组成整篇作品,其构成形式为“章法”。一个通过音响,一个通过线条,将人们的精神世界引进到一个奇妙、美好的世界中来。二者都是高扬主体精神的艺术,是世界物质文明的间接折光,是主体精神世界的直接折光。
    书法与音乐,都以强烈的节奏感作为运动的内部形式,在一种更广漠、朦胧的境界中与主体产生共鸣。二者都是在时间的运行中流动着美,或高亢激越,或浅吟低唱。我们在苏东坡的行草书《醉翁亭记》中所领略的跌宕雄伟气势,似乎能在贝多芬的“英雄交响乐”中得到共鸣;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又很容易使人想到文征明的小楷“归去来辞”;观黄庭坚纵横欹侧的草书如听琵琶独奏“十面埋伏”;吴昌硕的金文又仿佛使我们回到了青铜时代,在倾听战鼓和着编钟奏出了黄钟大吕之声。这种通感,即成为书法艺术家字外功之重要内容。所以,艺术批评家们常常把书法比做无声的音乐是有其深刻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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