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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对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企业办理集中收付汇、轧差结算等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含结售汇),银行如何进行真实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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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严格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集中收付汇、轧差结算等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认真履行•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真实性审核义务,以及《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在遵守上述规定前提下,可以自行决定审核真实、合法的合同、发票等电子单证,银行和企业按规定留存相关凭证备查。银行可在有关试点方案中予以说明或在实施电子单证审核后书面告知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银行还可通过加强事后核查等,确保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
银行在办理转口贸易、转卖等外汇收支业务时,可对提单正本(复印件)、合同、发票(电子单证)、货权凭证等进行真实性审核,确保有关交易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切实防范虚构贸易与外汇收支风险。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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